第39章
大荆南境连着匈奴,荒远偏僻,别说是狼,就是丛林虎豹也不找不见几只,更别提这种毛色灰白的巨狼,便是在北边雪地里找不着几只,怎么还能在这丛林子里叫她撞见?
把北边的狼扔到这破地方,它过得惯吗!
巨狼显然过得不是很惯,肥厚锋利的爪穿过风雨踩了过来,肩胛高低起伏,瞧着像是准备把暮芸撕了,来一顿细皮嫩肉的晚膳。
有那么一个瞬间,暮芸是想跑的,恐惧从后边拉扯着她,理智却按住了她的脚。
不能跑!
要真是用背面对着巨狼,更是一线生机都没有了!
她没退,像是天生就知道野兽之间如何对峙似的,目光定定地盯住对方,整个人都慢慢地蹲下身去。
那支用惯了的涂毒臂弩是早就没了,半个顾家军都知道她这个“云奴儿”
用一支弩箭连杀了两个匈奴将军,谁也不敢还让她带着这样的利器成天在军营里乱逛。
而何三和张鸿看似恭敬,实则一个个防她防得更紧,眼下她身上连点带尖的东西都没有。
好在,暮芸在大荆皇城里被人明里暗里地刺杀了好几年,身上总还有最后一样保命的东西,那日被匈奴骑兵追命时,她也仍然带着它——
那是支焦了半边的破玉簪子,完好的那一半质地纯粹,另一半却遍布焦痕,这东西被她小心仔细地藏在了靴筒里,便是沐浴更衣时也不肯离身,上面涂着一层麻药,顷刻间便能将一个成年男人放翻。
说出来旁人也不信,但若是宫里的老人见了,就知道这玩意虽说瞧着破破烂烂,却实在是长公主的命。
摸到了。
暮芸将那簪子像匕首一样反握在手中,而巨狼口中的血腥气已经快扑到她脸上了;暮芸弱得就像只兔子,眼睛却凌厉得像同类,巨狼大抵也没见过这么奇特的口粮,兴奋得呼吸都快了,爪子在地面原地一抓,前半身如同正在上劲的弓一般伏了下来。
锋利的焦玉簪横在她手中,和她手心那道淡红的烧伤疤寸寸吻合。
这世上什么样的生死大关她没见过?
黑云压城兵临城下,至亲至爱目不能瞑,军国大事压在一身——就连顾安南她也亲手放弃过,这世上没什么能让她退缩的。
人活一辈子,就是要稳得住。
暮芸目光盯着狼,心里却在飞快地冷静计算,这狼看着怖人,其实不过是占着体型大罢了,只要自己能快一些,先一步钻到它下腹以簪刺入,定能占得先机!
巨狼动了!
巨狼后腿发力,庞大的身躯同雷霆一道劈了下来!
一刹那天魂地暗,无数血腥风雨划过狼的眼睛,狂暴的雨水打在树叶,打在地面,如同征战的鼓点——
敌军千军万马,当阵只我一人!
她万万没有料到,巨狼体型虽大,却竟然并不笨重,移动起来竟是无比之快,根本就没留给她反应的时间!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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