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零章 广告系列电影(第3页)
“大概八到十分钟的样子。”
肖遥回忆了一下道。
肖遥此言一出,现场的众人都露出了一副惊讶的神色。
马丁.格罗茨苦笑道:“肖先生,我们宝马是要拍广告,不是拍电影短片。”
“为什么不能把广告拍成电影短片?”
肖遥笑道,“既然电影中能有植入广告,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广告变成电影?”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全世界有哪家电视台会放一个八分钟时长的广告?”
马丁.格罗茨摊手道。
“没有。”
肖遥道,“可我们可以把这个完整的广告短片放在你们宝马的官方网站上。
至于电视台的广告,我有两种建议:第一,将短片中最精彩的几十秒片段截取下来,当做广告投放到电视台,这里面会涉及到故事剧情,自然会给观众带来悬念,然后我们在广告的末尾告诉观众,想要看完整版的剧情,就去宝马的官方网站上看。
这样不只会给观众更深的印象,还能给宝马的官网带来更多的流量。
第二,我们把短片分成几段,分开播放。
反正你们购买的广告时段肯定是固定的,每段后面都来个“未完待续”
,预告下一部分的播放时间,让感兴趣的观众像追剧一样的来追广告。
无论哪一种,我觉得都会有更好的广告效果。”
“把广告当电影一样拍,当剧集一样放?”
马丁.格罗茨精辟的总结了一下,然后笑道,“这真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想法。”
“可以这么说。”
肖遥点头道,“还有,我们可以把这个广告电影做成一个系列。
我可以给你们提供三至五个剧本,一样的主角,不一样的故事。
主角的职业是司机,还可以根据你们的市场策略让主角在不同的故事里驾驶不一样的车型。
如果前面的效果足够好,也许你们后面都不用去电视台投广告,只要放出新广告的通知,就会有人涌到你们的官网去看了。
除了官方网站,视频网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在PV上专门开一个宝马系列电影的频道。”
前世宝马以克里夫.欧文为主演拍了一系列的短片电影。
吴宇森执导的《人质》只是其中的一部,肖遥看过并且记得的,还有乔.卡拉汉的《心脏》、约翰.弗兰肯海默的《伏击》、盖.里奇的《明星》以及最近的尼尔?布洛姆坎普的《逃离》,弄出一个系列来完全不是难事。
“听起来很有意思!”
马丁.格罗茨已经被肖遥的描述打动了,心中对他的这个构想非常认同,也再次争取道,“你提供的剧本,你就真的不想亲自执导吗?”
“既然是系列电影,也许我将来会尝试执导其中的某一部,但不是现在,不是你们下一季就要投放的第一部。”
肖遥道,“除了我本身还有其他工作安排外,我对自己的能力暂时也还没有把握。
虽然我今天拿了奖,但是你也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的这部短片是以剧情取胜的,对动作场面的掌控,我自认还有不少欠缺。
我想我还需要积累更多的一些经验,才适合去执导这样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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