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回 苏公绝笔
“国南顿首。
功亭兄足下:尔来无恙乎?久未与兄书,近忽觉祸。
恐大限不远,故先言弟志,以预不日之灾。
弟以微才,科场十年。
又赖薄行,老妻见背。
先肇东西之乱,后坐新旧之争。
吏科未热,僻县相迎。
才难展,意未平。
困顿案牍,不知岁月之漫流。
稍解闷为乐者,阿黎小女也。
然人皆有情,故豆蔻一发,芳心难止,又悦江湖纵马,不拘府衙。
彼顾氏小子,吾兄亦知之,少年意气,犹胜你我之昔。
徒为憾者,无根之蓬,随风之英。
若以小女托之,弟心何安?
兼以徐家提亲,以权相压,无奈定计,赚女回京。
本欲暂稳顾旸,俟生米成粥,复为之寻得佳女相配,怎奈事发,卒成见血之婚,无果之姻。
弟颇为阿黎悔,亦深为顾旸疚也。
近来屈指,二公六君之变法,恍恍期年矣。
今康公建宪政党于加拿大,梁公犹立报刊文于日本。
而断首六君,英魂何招!
故欲重阅旧岁为谭公所作之画以兴怀,奈苦寻不见,应失窃矣。
时下属吴信,告假还乡。
此人近常露不平之色,弟深疑此画为其所盗。
信又好谄谀、耻下僚,弟惜夙义且爱其勇而用之。
若此画泄于朝廷,弟命合休!
因惊心斗胆,书此信于兄,以寄弟心也。
弟才德不济,又逢衰世,难报国家。
社稷生民之兴,在兄等诸公耳。
弟又丧父母,无妻儿,平生未了之愿,徒小女婚事也。
吾观顾旸,忠勇高义,所不足者,唯草莽之身。
若弟不日果死,愿吾兄于朝堂之上,勉为汲引,授旸微官,以为小女终身之佑,则弟九泉之下,亦瞑目也。
使未生异祸,此书权为笑耳,当与吾兄把酒言欢。
弟国南再拜。”
顾旸读到后半篇,渐渐哽咽音哑,此刻读讫,更加伤怀。
想起最初相见时曾劝过苏国南莫要让吴信取画,最终却因此肇祸,愈发感慨。
苏见黎一把又一把,捏着那泛黄的书信,见字如面,但爹爹永远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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