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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回 苏公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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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南顿首。

功亭兄足下:尔来无恙乎?久未与兄书,近忽觉祸。

恐大限不远,故先言弟志,以预不日之灾。

弟以微才,科场十年。

又赖薄行,老妻见背。

先肇东西之乱,后坐新旧之争。

吏科未热,僻县相迎。

才难展,意未平。

困顿案牍,不知岁月之漫流。

稍解闷为乐者,阿黎小女也。

然人皆有情,故豆蔻一发,芳心难止,又悦江湖纵马,不拘府衙。

彼顾氏小子,吾兄亦知之,少年意气,犹胜你我之昔。

徒为憾者,无根之蓬,随风之英。

若以小女托之,弟心何安?

兼以徐家提亲,以权相压,无奈定计,赚女回京。

本欲暂稳顾旸,俟生米成粥,复为之寻得佳女相配,怎奈事发,卒成见血之婚,无果之姻。

弟颇为阿黎悔,亦深为顾旸疚也。

近来屈指,二公六君之变法,恍恍期年矣。

今康公建宪政党于加拿大,梁公犹立报刊文于日本。

而断首六君,英魂何招!

故欲重阅旧岁为谭公所作之画以兴怀,奈苦寻不见,应失窃矣。

时下属吴信,告假还乡。

此人近常露不平之色,弟深疑此画为其所盗。

信又好谄谀、耻下僚,弟惜夙义且爱其勇而用之。

若此画泄于朝廷,弟命合休!

因惊心斗胆,书此信于兄,以寄弟心也。

弟才德不济,又逢衰世,难报国家。

社稷生民之兴,在兄等诸公耳。

弟又丧父母,无妻儿,平生未了之愿,徒小女婚事也。

吾观顾旸,忠勇高义,所不足者,唯草莽之身。

若弟不日果死,愿吾兄于朝堂之上,勉为汲引,授旸微官,以为小女终身之佑,则弟九泉之下,亦瞑目也。

使未生异祸,此书权为笑耳,当与吾兄把酒言欢。

弟国南再拜。”

顾旸读到后半篇,渐渐哽咽音哑,此刻读讫,更加伤怀。

想起最初相见时曾劝过苏国南莫要让吴信取画,最终却因此肇祸,愈发感慨。

苏见黎一把又一把,捏着那泛黄的书信,见字如面,但爹爹永远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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