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盗案定案
时近八月,终于有盗案的消息从京中传来。
据说,潘阿兀等人供述,他们在塔县为土匪时,算是当地比较大的一股势力,有时甚至会直进县城行抢。
后来,通过在衙门做班头的潘庆,他们搭上赵有为。
一方面以赵有为自身安危做要挟,一方面以塔县太平为要挟,让赵有为跟他们做了约定。
只要赵有为帮他们按下人命案,不要引来官兵,他们尽量不骚扰塔县,另外也可以给赵有为一些好处。
潘阿兀的手下,无事便到塔县县衙充作衙役,有事便回山上劫掠。
几年间,他们合作的不错。
后来因为与另一股山匪,他们损失不小,正好听说赵有为要调任平乐县。
潘家兄弟商量决定随赵有为赴任。
正好赵有为也怕初到平乐县人生地不熟遭人架空,于是也就答应了。
反正大家合作多年也已经熟悉。
他们到了平乐县后,占据曲山,劫掠路人。
赵有为慢慢将县丞和主簿也收买,让他们都选择了睁只眼闭只眼。
这边辖属平乐县,若被劫掠的人去巽林县报案,自然会被推到平乐县,而到了平乐县就会被赵有为按下。
再一个,赵有为自到了这边就跟潘家兄弟商量好了。
这边不比塔县,不宜再那么大张旗鼓的行抢,尽量不伤人命。
若是伤了人命,也要尽量处理干净,反正只要没有确证是他们干的就行。
只要不引来府兵,一切都好说。
只是没想到一次寻常的劫掠,正赶上赴任的教谕,他们只当是一个寻常会些拳脚的路人。
当时教谕跑脱他们也没有多担心,反正他们也没劫到钱,多半那人也不会报官。
谁知道却引来了官兵,他们猝不及防之下被冲散。
本来他们都是蒙面的,只要扯了蒙面的布巾下山也不怕被发现。
只是当潘阿兀等人跑到平乐县的时候才知道潘庆没回来。
他们也不知道潘庆是被抓了还是怎么了,更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同伙被抓。
赵有为也不敢留他们,怕有被抓的山匪供出来。
无奈,潘阿兀等人只能跟赵有为拿了些银子躲起来。
他们也是后来又找到阿松得知潘庆中箭受伤才知道为何找不到他。
他们平日里大手大脚惯了,很快银子使完。
所以才有了路上劫掠武师不成反被抓的事。
潘家三兄弟作为匪首均被判了斩刑。
另有手下马蜂,平日充作“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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