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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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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說,如果不竭盡全力去處理它的話,這字跡能在人身上留好幾天。

易傾看看自己手背上的“簽名”

,又看看咬著筆蓋和她對視的沈昂,沉默三秒後,決定原諒他的所作所為。

“那你也在我身上寫一個吧,”

沈昂像玩上癮瞭似的把筆遞給易傾,展開雙臂,“寫哪裡都行,都隨你。”

易傾的視線控制不住地往他腰腹間瞟瞭瞟,以周一早上起床準備上班的毅力控制自己開口說:“……手上就好。”

沈昂聽話地把手交瞭出來。

易傾想瞭想,在他手心裡寫瞭一個易,又寫瞭一個傾。

她剛剛落下最後一筆,沈昂就立刻收緊五指,一邊笑一邊說:“把這個易傾關起來。”

易傾樂出瞭聲,伸手去拿沈昂手裡的筆蓋:“小學生嗎你。”

沈昂握著筆蓋的那隻手立刻往後一縮:“我剛咬過的,有口水。”

易傾好笑地把沒帽的筆給他:“那以後我的東西隻要你咬上一口,就都變成你的瞭是吧?”

她本意是開玩笑,但沈昂問得特別認真:“真的可以咬一口決定歸屬權嗎?”

易傾很無奈:“沈昂,你要是看上我傢裡什麼東西,直接說就可以瞭。”

沈昂笑瞭一下,神神秘秘地問:“什、麼、東、西都可以嗎?”

前四個字咬得一字一頓,特別強調。

於是易傾也很謹慎地思考瞭五秒鐘,才道:“可以吧,但別真的咬啊,說就是瞭。”

沈昂朝她微微傾身,壓低瞭聲音:“那我想要的是……”

他還沒說完,突然響起的汽車鳴笛聲就把後面的話打斷瞭。

易傾的註意力被來車吸引,循聲歪頭看瞭看,見到沈昂背後串在一起開過來兩輛車。

前一輛是沈傢的,後面的是一輛白色的敞篷蘭博基尼,看起來特別風騷,不過是租的。

要問易傾為什麼知道是租的,原因就是在蘭博基尼駕駛座上歪出半個身體快樂朝易傾招手的那個人是她親爹。

兩輛車接連停下,沈父沈母立刻下車和易爹進行友好交談。

然後,易傾就眼睜睜看著孫嶼從那輛蘭博基尼的副駕駛座上下來瞭。

孫嶼仍然是簡單的襯衫和西褲,袖口紐扣緊扣,把身上不符合普通社會人的特征遮得嚴嚴實實。

說實話,易傾還以為自己不會和孫嶼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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