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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随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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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这样的阳光,温和的,不锋利的,好眠,而且读书的时候不伤眼。

他一直喜欢在冬日的阳光下读书,可惜很少会有这个机会。

快哉忙忙碌碌老半天,把窝里的一些稻草和碎布咬到梅树的另一边放下,给自己布置了一个小小的窝。

它伏在上面,懒洋洋地摆着马尾,搅得细碎的阳光漂浮着的颗粒不断飞扬。

秦慕瞧了它一眼,没管。

虽然快哉看他不是很爽,但是在主人们都不在的时候,它格外依恋秦慕。

身上被晒得暖洋洋的,秦慕把手里的《志怪异闻录》放下,决定再去找其他的书看看。

这本书很有意思,但也很扯淡,秦慕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它了,出于无聊的心思随手翻翻,现在竟也看完了。

这些书基本都是房子的男主人风皓留下的,殷娘子走之前怕独孤离夭无聊,让她自己多看看这些书,她光忙着救人了,昨天好不容易想起这回事,随手抽了一本打算讲讲睡前故事,结果一翻才发现,这书简直就是《山海经》+《聊斋志异》的四不像,还有一点点小黄书嫌疑,完全少儿不宜。

去他丫的睡前故事。

但她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她出门没多久,少儿秦慕就认认真真地看完了。

秦慕走进现在睡的房间,之前是独孤离夭的房间,更早之前是风皓的书房。

这间曾经的书房还保留着书香的痕迹,秦慕在床头的墙上发现了一点裂痕,好像这里原本应该有一个什么东西钉在上面一样,瞧这片墙面与旁边的墙面不太相符的颜色,原来挂在这里的,应该是幅画。

窗台边还有一张梨木桌,有些老旧,还破了个角,但桌面上残留着点点墨痕。

秦慕转头看向另一边的两排书架,上面的藏书挤得满满当当,还有几个大箱子整整齐齐码在一边。

他转了转,发现了一本纯白封皮,崭新崭新的书,和周围多多少少有些老旧的书籍完全不像。

他好奇地把它抽出来,打开一看。

书的第一面写着几个虬骨苍劲的大字:随记

随记?这是风皓的手札?

秦慕皱了皱眉,刚想把这本手札放下,就见书页开合之间,好像有一个名字一闪而过。

“不落”

他的手一僵,慢吞吞地把书拿了回来,垂眸看了好几眼,翻开了第二页。

第二页还是熟悉的字,收笔习惯微勾,但内容却很是惊人。

“九荒纪年一万五千九百三十七年,余出,自此不再以冥暗子弟自称,浪迹天涯,但求快哉,亲朋好友,万勿相念。

四十一年,余幸与芸娘相识,结为夫妇,恩爱不疑,乔迁乐土,安隐于世。”

“四十五年冬,余与友相携,往安贫之地,彼时不过求一时乐趣而已,然天地有灵,万物相生,光影重重之间,余拾一物,诸般前尘由此再现。”

“余何忍,目我众生入尘土?余何忍,见我英雄之末路?”

“余惟憾,此生注定负芸娘。”

“嗟呼!

所谓‘不落’,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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