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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十三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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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计????????????????????????????????????????????????????????????????????????????????????????????????????????????????????????????????????????????????????????????????????????????????????【原文】

孙子曰:兵(1)者,国之大事。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2),校之以计,而索其情(3):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也。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4)。

地者,高下、远近、险易、广狭、死生(5)也。

将者,智、信、仁、勇、严(6)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7)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七计,而索其情。

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计利以听(8),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势者,因利而制权(9)也。

兵者,诡道也(10)。

故能而示之不能(11),用而示之不用(12),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利而诱之,乱而取之(13),实而备之,强而避之(14),怒而挠之(15),卑而骄之(16),佚而劳之(17),亲而离之。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18)也。

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

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注释】

(1)兵:兵器、兵士、军队、战争等。

这里指战争。

(2)经之以五事:五事指道、天、地、将、法,这五个方面都属于决定战争胜败的基本因素;经,量度,这里是分析研究的意思。

(3)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比较敌对双方的各种条件,从中探求战争胜负的情形。

校,通“较”

,比较;计,指“主孰有道”

等“七计”

(4)阴阳、寒暑、时制:阴阳,指昼夜、晴雨等天时气象的变化;寒暑,指寒冷、炎热等气温的不同;时制,指四季时令的更替等。

(5)远近、险易、广狭、死生:路程的远近、地形的险阻或平坦、作战地域的宽广或狭窄、地形是否利于攻守进退。

死生,指地形上的死地和生地。

死地,泛指行动困难和没有生活资料的地区;生地,泛指便于行动和容易取得生活资料的地区。

(6)智、信、仁、勇、严:这里指将帅的智谋才能、赏罚有信、爱抚士卒、勇敢果断、军纪严明等条件。

(7)曲制、官道、主用:曲制,指军队组织编制等方面的制度;官道,指各级将吏的职责区分、统辖管理等制度;主用,指军需物资、军用器械、军事费用的供应管理等制度。

主,掌管;用,物资费用。

(8)计利以听:指有利的计策已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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