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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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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第十三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

厉王使玉人相之。

玉人曰:"

石也。

"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

及厉王薨,武王即位。

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

又曰:"

石也。

"

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

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

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

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

和曰:"

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

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

和氏之璧。

"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

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

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

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译文

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捧着进献给楚厉王。

厉玉让玉匠鉴定。

玉匠说:“是石头。”

厉王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左脚。

到厉王死,武王继位。

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璞去献给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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