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10
和氏第十三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
厉王使玉人相之。
玉人曰:"
石也。
"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
及厉王薨,武王即位。
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
又曰:"
石也。
"
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
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
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
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
和曰:"
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
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
和氏之璧。
"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
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
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
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译文
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捧着进献给楚厉王。
厉玉让玉匠鉴定。
玉匠说:“是石头。”
厉王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左脚。
到厉王死,武王继位。
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璞去献给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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