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怎样拿下郑毓秀(第2页)
以黄蕙兰的审美能力,这个“装逼三件套”
绝对不是什么凡品,但是你也得看戴在什么人身上。
朱大壮这种五大三粗,充满匪气的恶人,带上这“装逼三件套”
就多少有点“骚包”
的味道了。
毕竟朱大壮是一个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家伙,反而他穿军装的时候最凸显男人气质。
可惜朱大壮不知道啊,朱大壮以为人家是留学生,就按得国贵族标准把“怀表、手杖、印章戒指”
的“装逼三件套”
给戴在了身上。
朱大壮的这三件套都是按他的身材标准打造的,一个个都造价不菲,华贵异常。
比如说他的怀表,那就是专门为巴洲皇室定制钟表的御用匠师做的,先不说上面镶嵌的各种顶级宝石,就是光手工也够一个普通百姓干十几年的。
其次就是他的手杖,这手杖还有点来历,据说原来是己经灭亡的德鲁克王国国王的权杖,被黄蕙兰买下来之后,在杖头上镶可块鹅蛋大的红宝石,然后送给朱大壮做生日礼物。
可惜比起朱大壮的身高,这根手杖太短,朱大壮拿在手里就跟一根魔法棒似的,所以朱大壮一次也没用过,这次为了在大长腿女孩面前撑场面也拿出来了。
至于朱大壮的印章戒指就更有意思了,这是朱大壮受封伯爵的时候,黄蕙兰给他定制的。
由于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非常舍得下血本,就连戒面都是博山师傅用微雕技术给雕上去的。
可惜朱大壮的手指太粗,一根根的跟胡萝卜似的,所以这个戒指就做得很大,大到让人一看就眼晕。
配合上朱大壮一副草莽强人的凶恶形象,这三件套挂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像刚刚抢了银行的暴发户。
所以等到郑毓秀见到朱大帅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走错了剧场,尤其是朱大帅伸出手来要跟自己行吻手礼的时候,手上的大戒指差点把郑毓秀的眼睛给晃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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