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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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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自己来得不是时候。

气氛变得暗流涌动,空气都因为两人的注视变得粘稠起来。

哨兵的五感向来锐利,相互之间极为排斥。

站立在门口的赵景抬脚走近,将手里拿的黑色羽绒外套披到了姜瑾的肩头,四下打量了一下,确实看起来没啥大事的样子。

她并不算认识那个纹身男,所以自然也没有理会对方。

她不喜欢滥交的花花公子,毕竟的确封妄样貌看起来就是那种类型,野性、荷尔蒙爆棚、不像是有空窗期的男人。

姜瑾恍惚了一下,抬头就这么痴痴地看着垂眸的女生:“……景姐姐。”

“刚刚晚来了点,你今天穿得有点薄,去让人送了件外套。

这么穿也很帅。”

女生语气顿了顿,带着笑意问,“我应该没有多管闲事吧?”

少年穿得单薄,还是球衣,肌肤起伏,似乎还带着薄薄的粉意。

从这个角度,似乎胸膛往里,还能看到其他的风景。

赵景是个老实人,容易被吸引,都快看光了,又觉得这样不好,自顾自移开视线。

休息室开着暖气,于是披在身上的外套带来的热从身体向上蔓延,蒸得人脑袋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姜瑾觉得天旋地转。

他想他应该说些什么,但是他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

他是一个哨兵,身体素质很高,但今天着实穿得有些单薄,不过在可忍受的范围之内。

或者说在赵景身边的时候,他就忘了冷不冷这件事。

这就是喜欢吗?这就是喜欢吧。

他在喝奶茶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去咨询临时工的赵景。

分明长得很普通,却一瞬间攫住自己的注意力,让他也决定来奶茶店打工。

是喜欢吧。

所以央求着赵景同班的员工和他换了班,只为了能和她多说几句话。

夜班不安全,他想送她回家。

是喜欢吧。

分明之前家里好东西有很多,他却只因为赵景为他披上外套,一句关心,他就神魂颠倒、丢盔弃甲,胸膛里满得快要溢出来。

“谢谢姐姐……”

他的声音好像很小,不知道赵景能不能听见。

他抬起头,就又撞进那一双笑眼。

赵景说:“听见了。”

“脚踝抹药了吗?”

“抹了姐姐,哨兵身体恢复起来很快。

没多大事。”

姜瑾恍惚地机械地回复着赵景的问话,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心跳声很大,手心出汗,手脚都有些麻,想看她,又不敢看她。

什么封妄。

为什么他们会认识。

这些在此时此刻都被抛之脑后。

赵景选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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