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看来自己来得不是时候。
气氛变得暗流涌动,空气都因为两人的注视变得粘稠起来。
哨兵的五感向来锐利,相互之间极为排斥。
站立在门口的赵景抬脚走近,将手里拿的黑色羽绒外套披到了姜瑾的肩头,四下打量了一下,确实看起来没啥大事的样子。
她并不算认识那个纹身男,所以自然也没有理会对方。
她不喜欢滥交的花花公子,毕竟的确封妄样貌看起来就是那种类型,野性、荷尔蒙爆棚、不像是有空窗期的男人。
姜瑾恍惚了一下,抬头就这么痴痴地看着垂眸的女生:“……景姐姐。”
“刚刚晚来了点,你今天穿得有点薄,去让人送了件外套。
这么穿也很帅。”
女生语气顿了顿,带着笑意问,“我应该没有多管闲事吧?”
少年穿得单薄,还是球衣,肌肤起伏,似乎还带着薄薄的粉意。
从这个角度,似乎胸膛往里,还能看到其他的风景。
赵景是个老实人,容易被吸引,都快看光了,又觉得这样不好,自顾自移开视线。
休息室开着暖气,于是披在身上的外套带来的热从身体向上蔓延,蒸得人脑袋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姜瑾觉得天旋地转。
他想他应该说些什么,但是他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
他是一个哨兵,身体素质很高,但今天着实穿得有些单薄,不过在可忍受的范围之内。
或者说在赵景身边的时候,他就忘了冷不冷这件事。
这就是喜欢吗?这就是喜欢吧。
他在喝奶茶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去咨询临时工的赵景。
分明长得很普通,却一瞬间攫住自己的注意力,让他也决定来奶茶店打工。
是喜欢吧。
所以央求着赵景同班的员工和他换了班,只为了能和她多说几句话。
夜班不安全,他想送她回家。
是喜欢吧。
分明之前家里好东西有很多,他却只因为赵景为他披上外套,一句关心,他就神魂颠倒、丢盔弃甲,胸膛里满得快要溢出来。
“谢谢姐姐……”
他的声音好像很小,不知道赵景能不能听见。
他抬起头,就又撞进那一双笑眼。
赵景说:“听见了。”
“脚踝抹药了吗?”
“抹了姐姐,哨兵身体恢复起来很快。
没多大事。”
姜瑾恍惚地机械地回复着赵景的问话,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心跳声很大,手心出汗,手脚都有些麻,想看她,又不敢看她。
什么封妄。
为什么他们会认识。
这些在此时此刻都被抛之脑后。
赵景选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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