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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人生活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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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社会生活史(..)”

第一节

明人生活的社会背景

一代社会生活的形成乃至变异,必然意味着社会关系以及相关的社会秩序的变动。

正是从这种角度而言,生活与经济、社会、思想、心态诸多层面有着密切的联系。

明朝人生活在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是以极具变化为其特征的。

若将其置诸“社会流动”

与“都市化”

等范畴下进行考察,其时代的特殊性就更容易显现出来。

换言之,晚明社会是一个转变过程,举凡人口的持续增长,经济的货币化和多样化(诸如农村的商业化,定期集市和小镇的激增,作物的专门化,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内地区性贸易市场的形成)

,社会流动的增长,租佃制与经济竞争的展开,以及政治秩序的集权化与系统化的互相联系,无不显示出它与前一时代本质上的不同

一人口的分化与等级制度的解体

自明代中期以后,农村人口开始分化。

嘉靖四十四年(1565),当时有一位给事中凭借他在南北做官的具体观察,分析了其中的“病源”

他说:

大约豪宦连田阡陌,其势力足为奸欺,而齐民困于征求,顾视田地为陷阱,是以富者缩资而趋末,贫者货产而僦庸。

显然,传统“四民”

中的农,由于“不乐其生”

的原因,开始寻求两条新的出路:富者趋末经商,贫者货产僦庸。

(一)“游民”

和“末作之民”

大增

宋人王禹偁在上疏中曾说:“古有四民,今有六民。”

其意是说,在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之外,宋代已经增添了兵、僧二民。

明初刚立国,明太祖鉴于元末的社会状况,同样感到了从“四民”

演变为“六民”

的危害性。

所以,明太祖立国的根本,就是将他统治下的臣民能重新安于士、农、工、商四个等级。

尽管他不得不承认释、道二民的存在,但他又通过对佛、道势力的严密控制,使其不能与朝廷争夺四民中的“农”

这一民。

换言之,他所执行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让传统的四民各守本业,即使是医、卜,也强迫他们必须“土著”

,不得远游。

凡是“有不事生业而游惰者,及舍匿他境游民者,皆迁之远方”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恢复,朝廷的社会控制日渐松懈,社会流动日趋频繁,游民层的数量势必大增。

《明实录》有一段记载,基本反映了这一事实:

方今法玩俗偷,民间一切习为闲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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