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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饰制度与社会风尚(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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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北方妇女普遍崇尚比甲,将它当成日用的常服,而且稍有改进,织金刺绣,套在衫袄之外。

只孙这种服装,《元史》又称“质孙”

,也起源于元代。

其名是蒙古语,若译成汉语,其意思是说“一色服”

在元代时,凡是贵臣奉皇帝之诏,就穿只孙进宫,以示隆重。

只孙在明代仍被穿用,但仅是军士常服,在明代皇帝的圣旨中,经常出现制造“只孙”

件数的记载,显是明证。

当时北京的百姓,每到冬天,男子一概用貂狐之皮,制成高顶卷檐的帽子,称为“胡帽”

妇女也用貂皮裁制成尖顶覆额的披肩,称为“昭君帽”

此风所及,以致北直隶各府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也互相仿效。

明人田艺蘅认为,明人所戴之帽或所穿之袄,很多还都保留着蒙古人的遗俗,这就是所谓的“帽则金其顶,袄则线其腰”

所谓的“帽则金其顶”

,就是田艺蘅幼时在杭州见到过的小孩所戴的“双耳金线帽”

;而“袄则线其腰”

,是说明朝人所穿之袄,在腰部有一道线,完全是蒙古人的遗风。

在明代,小孩周岁之时,脖子上就戴五色彩线绳,称为“百索”

又明代的小孩还用色丝“辫发”

,向后垂下。

关于此种习俗,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其中包含有“长命缕”

的含义,是保佑小孩长命百岁之意;另一种则认为,此俗起于“夷俗”

,如南朝时宋、齐人称北魏为“索虏”

,就是因为他们“以索辫发”

,而明朝小孩以五色彩丝系项,或以色丝辫发,也不过是“胡元旧习”

这种“胡风”

,不仅表现在服饰上,而且在语言上也有所反映。

如当时北京儿童在街上嬉戏聚谈,或者互相骂置,均不作中华正音,学成一种鸟兽声音,称为“打狗吣”

由此看来,蒙古人及其文化对明代北京、江南甚至整个中原地区的民间生活还是有些影响的,这或许与当时在北京附近地区以及中原其他地区驻扎或安置着一些鞑靼官员有关。

汉民族在服饰风尚上受到蒙古人习俗的影响,并出现一些“胡化”

倾向。

这是明代服饰民族融合的一个方面。

与此同时,那些被安置到中原地区的蒙古人,或由于获得朝廷的踢衣,

或受到中原汉民族服饰习俗的影响,也慢慢在服饰生活方面出现“汉化,倾向。

可见,在服饰文化或生活上,民族间的影响是一种互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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