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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饰制度与社会风尚(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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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象征着崇尚“自然”

的哲学理念。

又有“心性冠”

,从他自己所写的铭文可知,心性冠同样有诸多象征意义,如:“为之上圆,以象乎天;分之八方,以象八卦;丽之十云,以象十干;垂之二带,总之一纽,以象始终主敬;周之重幨,以象大圈。”

所谓大圈,就是指太极。

其四,这套服饰制度又反映了朱元璋的传统小农经济思想,体现了明初农业社会的基本风俗特征。

明太祖朱元璋认为,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

为此,他自己过的就是相当简朴的生活,宫室器用,一从朴素,饮食衣服,皆用常供。

这种简朴的生活,同样为明成祖、明孝宗所承袭。

据史料记载,明成祖的衣服,“衣袖至于敝垢”

而明孝宗所穿内衣,也不过是用松江的三梭布制成。

无论是皇帝自己的衣服用平常所供之布,还是在服饰制度上禁止庶民“衣锦绣”

,其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维持传统统治的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明初的服饰制度,俭朴与等级同时并存。

作为一个朝廷的命官,即使穿着俭朴,也应俭而中礼,而不是“俭不中礼”

好俭固是美事,也可以成为美谈,但不能刻意追求俭朴而忘记自己的身份特征。

否则,就有“饰诈之讥”

换言之,士君子服官,“一应冠服皆礼法观瞻所在,自应齐整。

至于私居常服,当尚俭朴,不失寒素之体为是”

可见,俭与礼的关系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明代的士大夫,甚至扩大到儿童教育中,使儿童从小就知道俭而中礼的道理。

从这种角度来看,尽管明帝国一再倡导俭朴,但如果过分俭朴、随便,如散发露顶之类,不但有碍观望,而且会导致懒于检束,甚至出现一股“疏野之风”

正是本于此,一些地方官员不时发出告示、禁约,要求民间百姓保持本等服饰。

其五,追求服饰的实用性,并排斥服饰的美学价值。

从美学的角度来探讨服饰,服饰美基本上要符合以下几个规则:服饰的实用性,单纯的自然美,服装的宽大,复杂美等。

追求服饰的实用性,即所谓的“服蔽身体”

这是明初服饰的基本出发点。

实用的价值尽管是衣饰美学价值的基础,但若过分讲究实用,就会导致对具体的美学规则的鄙弃,使衣饰审美价值丧失殆尽。

明初的服饰,自实用这一规则以外,对单纯的追求也陷入了极端。

明初服饰的色彩一般以素色(即本色)为主,稍加变化者,亦不过青、黑两种颜色而已。

如南直隶的南通州,在弘治、正德以前,士大夫家居“多素练衣,缁布冠”

;那些以文名而声誉鹊起的名士,也不过“白袍青履”

;至于那些庶民百姓,衣饰所用不过是羊肠葛以及太仓所产的本色布。

当然,用色的素淡,如果作为一种美学的追求,本身也可构成一种单纯的自然美。

然而明初衣饰用料之差,色彩的单一,其本意应该归结于“价廉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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