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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饰制度与社会风尚(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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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

仁宗统治时期,据户部主事吴璘的上奏,当时教坊司乐人的靴帽衣服,往往违式穿戴。

英宗天顺年间,教坊司乐工、妇女僭用服饰。

花样异色,所用面料有纱、罗、绫、缎,“内衬大红织金,及戴金玉宝石首饰、珠环之类”

,在街上往来招摇。

值得指出的是,在英宗统治时期,朝廷对服饰尚一再申禁。

如天顺年间,朝延又重新下令,在服饰花样上禁止一般平民百姓的衣服,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或姜黄、柳黄、明黄、玄色绿等服饰色彩。

又如当时有人穿皮靴进入皇宫禁地。

英宗见到后,命锦衣卫“潜捕于路,一日得数百人,皆下狱。”

为此,英宗又重下禁令,禁止平民穿皮靴。

直至成化、弘治以后,明代服饰风尚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服饰式样开始翻新,而且不分男女,面料也日渐奢华,官方的服饰禁令已是滥倒至极。

如福建泉州府,成化、弘治以前,服饰崇尚俭朴,等级俨然。

史料揭示道:

俗尚敦朴,自昔已然。

诸诣黉塾市肆者,踽踽一布袍,士以素,庶人以缁,冬夏迭更,聊顺寒署。

假积之家,制薄缣轻纱为衣,藏诸笥中,值吉礼嘉会,始一被体。

既散,归而笥之如故。

但到了成化、弘治以后,尤其是到了万历年间,泉州的服饰风尚已趋于奢侈,而且等级制度荡然无存。

史载:

储无甔石,衣必绮纨,非然者以为僇辱。

下至牛医马佣之卑贱,唐巾、晋巾、纱帽巾,浅红深紫之服,炫然摇曳于都市,古所谓服妖也。

这是地方志对成化、弘治以后服饰变化的反映。

事实上,这种变化,同样受到了朝廷和朝廷官员的注意,而且反映于官方正史中。

如《明实录》载:

兵民服色器用,已有定制。

近在京多犯越,服用则僭大红织金罗缎、遍地金锦……首饰则僭宝石珠翠。

下至倡优,亦皆僭侈。

综上所述,在明代晚期,异言异服之人,僭奢淫佚之辈,摩肩接踵。

即使朝廷的禁令,五城兵马司的宪约,也被轻同弁髦。

这是晚明服饰生活冲破传统伦理等级制度的真实反映。

(一)服饰风尚变化的社会基础

明代中期以后,服饰风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且出现了新的动向。

究其社会基础,有下面几点:

一是经过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到了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海外贸易有了较大的开拓,城市更加繁荣,无疑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尤其是在服饰上冲破传统的等级制度,并从服饰的实用化走向美学化、个性化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一些城市中,随着商业化大潮而至的是首饰店、服装店的普及,有些甚至是名牌老店。

如在北京,成化年间最有名的首饰店有屠宗顺等几家,专门贩卖宝石,“倍获价利”

在杭州,有专门从事金箔、销金之业的工匠、商人,他们的产品除了上供之外,大多用于民间百姓的首饰、衣袴。

至明朝末年,北京卖服饰、面料、首饰的店铺,更是到处林立,如勾栏胡同的何关门家布、前门桥陈内官家首饰、双塔寺李家冠帽、东江米巷党家鞋、大栅栏宋家靴,都名著一时,起家巨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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