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发饰(第6页)
这种翟冠,在古代称为“副”
,又称“步摇”
。
命妇家居,或庶民妻女,则有“冠髻”
、“珠箍”
和“包头”
。
冠髻高过二寸,大如拳,有的用金银丝挽成。
若用乌纱,则在顶上装珠翠沿口,又另装金花衔珠,如新月样,抱于髻前,称为“插梳”
。
其后式样有变,髻扁而下,高不过寸,大仅如酒杯,虽仍用金银丝挽成,插梳之制却废弃不用。
银丝髻内映红绫,光彩焕发,并与素色有别。
珠箍是明代妇女的一种特殊发饰,原本仅为如命妇这样的贵者所用,如上述严嵩家被籍没时,所列家产清单中就有金镶珠宝头箍、玉花头箍等,就是最好的例证。
但随后就起了变化,至如一般妇女以及长班、教坊等的妇人外出,也一概头戴珠箍。
所谓包头,意即古之缠头,也称“额帕”
。
在古代,用锦制成。
到了明代,妇女包头冬用乌绫,夏用乌纱,每幅约阔二寸,长倍之。
崇祯以前,包头用全幅斜褶,阔二寸许,裹在额上,即垂后,两杪向前,打成方结,并无裁剪。
崇祯中期,缠头之制又是一变。
式样开始崇尚狭窄,将整幅料子截为两半,将单幅又分为二幅,幅方寸许,斜褶阔寸余,一施于内,一加于外,外面的稍狭一二分,而在外幅的正面装成方结。
妇女常服,戴在头发上的,有冠、丫髻、云髻,俗称“假髻”
。
所谓假髻,其实就是妇女的一种首饰,用头发制作,又称“假头”
。
假髻始于汉、晋之“大手髻”
,也即郑玄所谓的“假紒”
,唐人所谓的“义髻”
。
其制用铁丝制成圈,外面用头发编织,高相当于髻的一半,罩于髻上,再用簪别之。
如果假髻用头发制成,则称“头发”
。
前面提到的“副髲”
与“发髢”
,也都属于假头。
尤其是一些天生头发不美甚至秃发之女,更是希望通过假头以掩饰自己的缺陷。
当然,明代妇女用假头作装饰,更多的还是反映了一种时尚。
明弘治末年,北京的妇女也流行戴假髻,而且全都反着戴,成为一时风尚。
明人张弼《假髻篇》云:“东家女儿发委地,辛苦朝朝理高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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