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士人饮食
“明代社会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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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士人饮食
小说《金瓶梅》第六回有这样一段描写:“少顷,西门庆又脱下他(按:指潘金莲)一只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
这种吃“鞋杯耍子”
,就是在当时的士大夫中相当风行的妓鞋行酒。
由今人的眼光看来,这种饮酒方式近乎庸俗污秽,而在明代,却被视作风雅,只是显得有点变态。
假若说明宫饮食风俗是一个谜,有待于进一步揭示阐释,那么明代士绅阶层的饮食风俗,相较于宫廷饮食风俗而言,就显得更为直露。
士大夫的饮食丰富多彩,形形色色,既有暴殄天物、穷奢极欲的宴会场景,又有“妓鞋饮酒”
一类的放浪形骸,当然,也有对素朴清雅的追求。
一游宴成风与“妓鞋行酒”
从弘治年间开始,由于朝政宽大,官员多事游宴,蔚成一时风气。
当时北京的一些富家和揽头,也趁官员在朝天宫、隆福寺等处习仪,摆设盛馔,托一二知己邀士大夫赴宴,席间有教坊司的子弟歌唱侑酒。
有些放荡不检的官员,就“私从顽童为乐”
,行娈童之好。
如郎中黄
与同年顾谧等在北京西角头张通家饮酒,与顽童相狎,被缉事衙门访出挐问。
不过,京师官员的游宴吃酒,得到了明孝宗的默许与支持。
考虑到官员同僚宴会大多在夜间,骑马醉归,无处讨灯烛。
为此明孝宗下令,各官饮酒回家,街上各个商家铺户都要用灯笼传送。
南北两京均如此。
南京各衙门官员也天天摆酒,游宴成风,以致留下一段笑谈。
时人何良俊说,南京各衙门摆酒,吏部是办事的官吏,户部是箩头与揽头,礼部与六科是教坊司官俳,兵部是会同馆马头,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是店家,工部是作头,太常寺神乐观道士、光禄寺是厨役。
每摆酒一桌,只给银二钱,有些刻薄的人只给一钱半,食品菜肴却要丰备,最终还是苦了店家铺户。
摆酒时所用器皿,一般客至供茶,用瓷瓯。
宴客行酒,也只用瓦盏。
这是当时的风气。
只有盛唐、张凤冈二人别有创见,供茶用银镶瓯,行酒用银杯盘。
士大夫家居,平常日子也有家宴。
在松江,士大夫宴会,一般不让子侄辈陪坐。
不过也有例外。
如顾东桥每有宴席,就让儿子坐在自己旁边。
顾东江每次宴会,也会让儿子坐在桌边。
可见,在士大夫的家宴中,子侄辈也可同坐,与客人谈谐共饮。
士大夫不仅为应付官场交际而举行宴会,即使公余、家居,或在旅游途中,也开酒筵。
如公安派文士袁宗道在游北京小西天东峪寺时,就在寺门空地上与同好诸公开筵饮酒。
明朝人在妓院狎妓饮酒(选自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
士大夫举行宴会的场所,除公署、私室之外,更多的是在名刹、园林中。
这是明代士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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