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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戏曲杂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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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社会生活史(..)”

第一节

戏曲杂技

明代的社会生活内容相当丰富多彩,梨园生活只是众多文化生活的一个侧面。

梨园是士大夫消闲的好去处。

他们不但写了很多戏曲的剧本,而且还自己养着家乐班子,以供娱乐消闲。

戏曲更是平民百姓解乏的好方法。

整年忙忙碌碌的民众,也惟有在戏曲的欣赏和发泄中获得生理乃至心理的调整。

台下看戏,矮子观场,人云亦云,叫好喝彩,情绪得到宣泄,精神为之畅快愉悦。

明代初年,对唱戏的禁止相当严厉。

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朱元璋下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

到永乐九年(1411)七月,刑科都给事中曹润等上奏,建议今后有百姓、倡优装扮杂剧,除了法律规定内的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以及歌颂欢乐太平之戏不加禁止之外,其他只要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或收藏、传诵、印卖,一概挐送法司究治。

朱棣接到这一奏折后,就下旨:“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

这种严厉的法度,在明初得到了部分的实施。

如府军卫千户虞让之子因为违规吹箫唱曲,上唇被连鼻尖割了;又龙江卫指挥伏顒与本卫小旗姚晏保蹴圆,就被卸了右脚,全家发赴云南。

明代中期以后,这种禁止人们演戏的禁令几乎已形同虚设。

一方面,那些缙绅士大夫开始肯定戏曲所具有的伦理教化价值,

而且自己也开始养一些家乐班子;

另一方面,民间的戏曲子弟开始盛行,戏曲的曲调也因时代不同而不断翻新。

尤堪注意者,到了万历年间,出现了反映本朝皇帝荒唐生活的剧本《正德嫖院》。

一明宫杂戏

明代宫廷之中,无疑是各类杂耍、戏曲的渊薮。

为了集中艺人教习各种百戏节目,明代沿袭元制,仍设教坊司(属礼部),选取精于诸伎者集中到教坊司习练。

而宫中的钟鼓司,有习艺太监,也有一些杂戏艺人,承应宫内的演出任务。

每逢盛大的宴会、庆典,诸伎就演出百戏,表演队舞、筋斗、走獬(即马戏)及骑射等。

明代宫廷中集中了各类杂耍项目。

现保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的《明宪宗行乐图》,形象生动地反映了明代宫廷元宵节时杂技演出的真实情景。

这是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的一次宫廷演出,表演项目纯为杂技、幻术(魔术)。

从画中可知,各种杂技有戏法、冲狭(即钻圈)、蹬技(包括蹬人、蹬车轮、蹬长竿)。

这幅画反映了明代杂技艺术的发展情况,像蹬长竿这种技艺,在明代以前还未发现过,到近代又几成绝响。

下面对明宫中的各种杂戏分类作一简单介绍。

(一)击鞠

永乐十年(1412),北京御林军曾在新设的东苑球场,举行会鞠,表演“击鞠”

之戏。

当时任中书舍人之职的王绂,曾赋有《端午赐观骑射击球赐宴》一诗。

诗中对击鞠场景有相当具体的描摹。

(二)龙舟骠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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