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称谓录(第22页)
;称他人之女,为“令爱”
,又称“令媛”
、“令爱玉”
;称自己之妻,为“拙荆”
,又作“房下”
;称自己之子,为“豚犬”
,又作“豚儿”
。
给人写信,一般称同辈为“仁兄”
,表示自谦。
此二字始于《后汉书·赵壹传》,为赵壹称皇甫规时所用。
唐颜真卿《祭侄文》也有此称,则是指己之兄。
与此相应,自称则为“愚弟”
。
不过,在过去也有称同辈为“仁弟”
的例子。
如《孔丛子》下卷《与从弟安国书》,称安国为“仁弟”
。
此二字他处却未见,颇觉出新。
在明代,“贤弟”
一称倒有例可寻,不知“仁弟”
犹有遗存否?俟考。
士大夫中所广泛流行的称“老”
习气,同样影响到了民间的称谓。
隆庆、万历以后,即使黄发孺子,也纷纷以称“老”
为荣,如“老赵”
、“老钱”
之类。
更可笑的是,那些帮闲一见到有权势的官员,就“大老官”
、“二老官”
的乱叫。
明代妓院内,也有一套相对比较固定的称谓。
院中仆婢,一般称妓女为“娘”
,外面的人则称妓女为“小娘”
,而假母(即鸨儿)传话,也称妓女一声“娘儿”
。
有客人光临,就称客人为“姐夫”
,而客人则称假母为“外婆”
。
八家庭血缘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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