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称谓录(第27页)
二是称谓等级礼仪制度的日趋败坏。
举例而言,在古代,只有师、父兄、长者才可称“先生”
。
而在明代,同辈、后进、医卜、商贾、舆台皂隶均称“先生”
。
又如“相公”
为秀才的尊称,后来胥吏也称“相公”
。
此外,甚至椎油、作面的佣夫也称“博士”
,剃工也称“待诏”
。
三是在称谓中,为了追求雅古,养成一种虚伪的套子,甚至背义而称,令人发噱。
如“眷”
字,原本指亲属,有时同姓也可称“眷”
。
而在明代,不论有无亲谊,不论是否相识,书刺称谓一律用“眷弟”
、“眷晚生”
。
这个“眷”
字不但没有着落,而且最为可笑,甚至是一种不分亲疏的滥用,其本质无非是社会礼仪风尚的虚伪、做作。
按照中国的传统,生称“名”
,死称“讳”
,自古已然。
只要看一下古代著名的文人所写的关于亭、堂之类的记文中,一般都说“公名某”
;而在一些志铭、神道碑中,则称“公讳某”
。
但明代民间,已经有很多人并不知晓此意,见到人以后,就问道:“尊讳”
,答人者也说:“讳某”
。
又“寿堂”
一称,原本是指丘墓祭祀之处,但在明代民间,确有一些人称人之母为“寿堂”
,以为是对他人的崇敬。
所有这些民间的俗称,反而失去了古时稳实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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