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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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岳飞
岳飞(1103—1142),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今河南安阳人,南宋抗金名将,军事家。
北宋末年投军,1129年金兀术渡江南进,他坚持抵抗,收复失地,成为宋内部抵抗派的代表人物,但由于高宗、秦桧一心求和,下令其退兵,并解除了他的兵权。
1142年,秦桧等人以“莫须有”
的罪名将岳飞杀害。
岳飞去时只有39岁。
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留有《岳武穆集》(又称《武穆遗书》)。
岳飞治军严谨,赏罚分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百姓把他带领的部队亲切地称为“岳家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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