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九(第11页)
闰月,乙酉,复以成都府为剑南西川节度。
庚子,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枢密使、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张曰为工部侍郎充枢密使。
帝既许富弼终丧,乃迁琦首相。
或谓琦曰:“富公服除,当还旧物,独不可辞昭文以待富公邪?”
琦曰:“此位安可长保!
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
若辞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辞以白上?”
闻者亦是琦言。
辛丑,以左司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胡宿为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宿谨静,尤顾惜大体。
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张庶事以革弊,宿独曰:“变法古人所难,不务守祖宗成法而徒纷纷,无益于治也。”
乙巳,诏给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辞不受。
丁未,谏官司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继嗣。
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爱死;况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谏诤为名。
窃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怀奸以事陛下,罪不容醢。
伏望陛下少加省察。”
光既具答刂子,复面请之。
帝时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及闻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尔。”
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帝曰:“此何害!
古今皆有之。”
因令光以所言付中书。
光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谕宰相。”
是日,光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光:“今日复何所言?”
光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琦喻意,不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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