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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五十九(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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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月,乙酉,复以成都府为剑南西川节度。

庚子,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枢密使、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张曰为工部侍郎充枢密使。

帝既许富弼终丧,乃迁琦首相。

或谓琦曰:“富公服除,当还旧物,独不可辞昭文以待富公邪?”

琦曰:“此位安可长保!

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

若辞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辞以白上?”

闻者亦是琦言。

辛丑,以左司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胡宿为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宿谨静,尤顾惜大体。

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张庶事以革弊,宿独曰:“变法古人所难,不务守祖宗成法而徒纷纷,无益于治也。”

乙巳,诏给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辞不受。

丁未,谏官司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继嗣。

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爱死;况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谏诤为名。

窃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怀奸以事陛下,罪不容醢。

伏望陛下少加省察。”

光既具答刂子,复面请之。

帝时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及闻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尔。”

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帝曰:“此何害!

古今皆有之。”

因令光以所言付中书。

光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谕宰相。”

是日,光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光:“今日复何所言?”

光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琦喻意,不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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