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八(第14页)
丁亥,罢法科,试经义,复六场旧法。
金平章政事布萨端、尚书左丞孙即康奏:“先帝承御贾氏,当以十一月免乳,今则已出三月。
范氏产期合在正月,医称胎形已失。
范氏愿削发为尼。”
壬辰,金主以其事诏中外。
寻封皇子从恪等六人为王。
金东京留守图克坦镒过阙入见,金主曰:“卿两朝旧德,欲用卿为相;太尉匡,卿之门人,朕不可屈卿下之。”
迁开府仪同三司,充辽东安抚副使。
金以同知中都路转运使孟奎为博州防御使。
先是奎上言:“亲民之寄,不宜轻其选。
今吏部使武夫计资而得,权归胥吏,安望其澄吏治乎?宜参用士人,使纪纲其事。”
及奎莅博州,裁断明决,下令:“凡属县事应赴州者,不得泊于逆旅,以防吏奸。”
州人便之。
三月,甲辰,金葬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于道陵,庙号章宗。
大赦。
以布萨端为右丞相。
己酉,诏:“民以减会子之直籍没家财者,有司立还之。”
戊午,禁两淮官吏私贾民田。
是春,辉和尔国降于蒙古。
辉和尔,即唐之高昌也。
蒙古主入河西,夏主安全遣其太子率师拒战。
败之,获其副元帅高令公,克兀刺海城,俘其太傅西壁氏。
进至克夷门,复败夏师,获其将威明令公,薄其中兴府,引河水灌之,堤决,水外溃,遂撤围还。
遣太傅额克入中兴招谕,夏主纳女请和。
夏,四月,戊辰,放庐、濠二州忠义军归农。
金主命议黄门李新喜罪,廷臣皆以为当诛。
参知政事孙鐸曰:“此先朝用之太过耳。”
金主曰:“卿今日始言之,何耶?”
既而复曰:“后当尽言,勿在此介意。”
顷之,迁左丞,兼修国史。
庚辰,金主下诏暴章宗元妃李氏之罪,言:“章宗储嗣未立,李氏与其母王盼儿及李新喜谋,令侍御贾氏诈称有身,俟将临月,于李家取儿以入,日月不偶,则规别取以为皇嗣。
章宗崩,谋不及行。
又,章宗平昔或有幸御,李氏嫉妒,令女巫李定奴作纸木人、鸳鸯符以事魇魅,致绝圣嗣。
今事既发露,遣大臣按问,俱已款服。
有司议法当极刑;以其久侍先帝,令赐自尽。
王盼儿、李新喜各正法;李氏兄安国军节度使喜儿,弟少府监铁格于远地安置;诸连坐并依律施行;贾氏亦赐自尽。”
初,完颜匡与李氏同受遗诏立卫王,匡欲专定策功,遂构杀李氏。
数日,匡拜尚书令,封申王。
左副点检乌库哩庆寿,坐与李新喜题品诸王,免死,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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