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取名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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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狗熊吃的不过是玉米啊,蜂蜜啊这些,但是狗熊天生也是杂食性动物,这化丹之后,人肉似乎是一种大补之物。
人类,由女娲娘娘用泥土所化,天身具备天地灵气,五行之体,得到上天眷顾,远比这些妖怪更容易修炼。
吃人肉,让这些妖怪修炼能够更快一些。
就如同人类炼丹来提升修炼一般。
孙凌虽然化丹,但是兔子,本身是素食主义,而且元神是人,所以没什么感觉。
但这熊怪想吃人的感觉却特别强盛。
所以,孙凌能跑,但这山下的村庄却跑不了,那些村民可就要落入这熊怪的口中,成为腹中餐了。
孙凌自然不能让这情况发生。
但怎么对付这熊怪呢?孙凌脑海里一阵计量。
现在的关键是不能破防,金剑虽然锐利,却不能破防。
单一的金毫毛无法破防,就只能两者合并了。
孙凌脑海里念头一生,其中一根金毫毛化为一张金弓,另外一根则幻化为一支金色弓箭。
弓弦拉开到极限,弓箭瞄准熊怪大脑。
妖气大涨,一股锐利之意,弥漫深山。
“嗷呜~~~”
熊怪也感受到弓箭的威力,眼神变得畏惧起来,双掌护住脑袋,拼命的躲闪着弓箭。
但熊怪本就笨拙,而这弓箭乃是金毫毛所化,转动极为灵巧。
“着!”
孙凌一声大喝,金色弓箭‘嗖’的一声,便消失不见。
只听得一声惨嚎,熊怪双掌被射了个窟窿,金色弓箭扎着熊掌上,鲜血如泉涌般流了下来。
“嗷呜!”
这熊怪也是狠角色,见孙凌手中只剩弓,没有箭,顿时要扑上来。
“收!”
但是,孙凌只是轻唤一声,扎在熊掌上的金色弓箭重新飞回到金色弓弦之上,再次对准熊怪。
“嗷呜~~”
这次熊怪怕了。
刚才那一下,自己熊掌就被扎了个透心凉,这要再来一次,那可就完蛋了。
生死关头,怎么办?
金色弓弦再次拉满到极限,就要射出。
这时,熊怪扑通一声,朝孙凌跪了下来,连连磕头,脑海里神念冒出,愿意拜孙凌为大哥,从此生死与共,唯命是从。
孙凌愣住了。
这还是熊怪么,居然打不赢,就要结拜,这也太精明了。
这简直比兔子还精。
我呸,比狐狸还精!
自己现在是兔子,那以后决不能再说什么兔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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