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人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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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一职,由吾乡之姜哲出任,诸位可有异议?”
文丑接着言道。
虽不能立马使得姜哲做到县丞的官位,但是主簿一职还是可以的。
这也算是照顾到了高邑县人众的心理了。
“学曹之职,专治县中学事,在于姜恢!”
“功曹之职,在于乐君!”
“贼曹之职,在于黄君!”
“督盗贼之职,在于张烈!”
“主记之职,在于王超!”
“刘君同商君可为县丞程君之臂膀。”
“曹齐、董直可为县尉卢亮之辅助。”
“文霸、李季可为县尉柳仲之辅助。”
......
接着文丑又一连言说了几道任命,文职有之,武将亦有之;高邑县人有之,沙河乡人亦有之;囊括了县中大小官职,还有些是文丑自己命名开辟的管职,如同学曹、商曹等,这在传统的县级管职系统中是不存在的。
至于其他县吏,权利最重的就是“门下五吏”
了。
‘汉三公、郡守、县令均以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为门下五吏。
《续汉书·舆服志》谓自三公至三百石县长出行时,贼曹、督盗贼、功曹三车为导,主簿、主记两车后从。
嘉祥武氏祠画像石有县令出行图。
内容与此记载相符,惟以"
门下游徼"
代"
门下督盗贼"
。
画像榜题在"
贼曹"
、"
游徼"
、"
功曹"
前均加"
门下"
二字’
功曹,亦称功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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