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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到达地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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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沉重,好看的小眉头紧紧的皱着,像一个小老头一般。

云汐瞧着他这模样,自觉的是又可爱又好笑。

但他说的话,却每一句都听进了心里。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马上就出去,然后去你说的那个地界。”

百里轩点点头,从身后招出了一把金色的大刀,将刀递给她。

“这是本尊的本命主刀,就是所有魂刀的刀主,你带着它。

遇见挡路的就砍,砍不动就让它变成靴子带你逃。”

云汐立马就接了过来,毫不客气的问:“你除了刀之外,就没别的好东西了吗?我好歹是你媳妇儿,咱们可是性命相连的,你就给我这一件东西?”

百里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摇摇头:“你知道的,为夫得了一种绝症,这个绝症的名字叫做穷病!”

云汐:“……”

……

云汐从空间里出来,四条小短腿落在地上,抖了抖伪装后只剩下一条的小尾巴,抬头就见玄墨还未离开,他还站在原地仰头看着天空,好像在回忆着什么……

云汐之前说好了要跟他分道扬镳的,眼下见他不注意,便偷偷地转过身,让金刀变成了金色的靴子,她小小的身子跳进其中一双靴子里,直接把这靴子当成了飞船,驾驭着它飞快地离开地狱,朝百里轩之前说的太阳界飞去。

她走之后,玄墨眉头一皱,低下头来,感受着空气的流动方向,嘴角微微勾起,脚下升起一团祥云,慢吞吞的朝云汐飞去的方向追踪而去。

一边飞一边轻叹:“我这一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

年轻的时候有多少女子,为我神魂颠倒。

也许这就是报应吧!

落得爱而不得,连自己女儿都搞错了的下场!”

……

去地界的途中,云汐闻着靴子里的味道,鼻子渐渐的歪掉了。

“好臭,我究竟是怎么想的,才会把他的靴子这么用?”

这是百里轩的主刀,也就是说这把刀他是从来不会借出去的。

实在臭的受不了的它,让主刀再次变成了刀的模样,她趴在刀上御刀飞行。

其实她的能力还不够御刀,但百里轩给她的刀,自己会飞啊!

但是云汐趴在刀上,依然闻到从刀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臭味。

于是,她忍不住就骂了一声。

“百里轩这个混蛋,难道他一直把这把刀穿在脚上吗?”

不想这刀有灵,竟然如同人一般的点了点刀尖,叹息了一声说:“在我还未修出灵智的时候,那混蛋已经穿了我三千年。

偏偏这家伙还不爱洗脚,后来我反对也无效,他就一直穿着我,所以这身味是去不掉了!

呜呜呜……好想哭,可我没有眼泪!”

云汐:“……”

百里轩的刀有灵,她不意外,她意外的是,那家伙居然真的把自己的本命主刀变成靴子,一直穿在脚上……

“所以……你究竟是靴子还是刀?”

“我是刀……不……我是一块变形云母金,形态不是固定的。

他想让我变什么,我就能变什么。

只不过大部分时间他喜欢把我穿在脚上……”

云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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