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他们是不是人(第2页)
“呵呵,说得好听!
我们就是异类,就是怪物,就是社会的垃圾!
治愈?笑话!”
“你这浅薄的脑子里,‘治愈’一词什么意思?就是把我之所以为我的原因消灭掉吗?”
“你就是想让某个你们正常人认为的,某一个正常的顾升活着,然后杀死其他所有的垃圾,舍弃掉所有没有价值的顾升吗?”
“呵,上位者,国君,他们的圣旨法律里,有哪一条会用来保证我这样的孤苦人格吗?”
“病人”
顾升连珠炮的问题,说得董小生一时间哑然。
不知道说什么。
因为,董小生是一个正常人,思考所有问题,一直都是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来看。
这些问题,董小生从未想过。
理论上,一个多重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让一个人格,统治吞并其他所有的人格,继承他们所有人格的记忆。
也许,这种病症也应该被称为“意识集群”
。
如果,一个意识变成了所有的意识中的唯一,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人格杀掉了其他人格?
一个人格杀掉了所有的人格,那么,在法律上,或者道德层面上,这个人格算不算杀了人?
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每一个人格,保证他们的人权?
生物层面上的一个人,是一个“人”
,有人权,被道德、法律所承认。
而如果看精神层面上呢?
精神层面上的人还算不算是“人”
?
如果是,那么,前面的问题就有了一个答案。
这个最后统一的人格,在得到身体的全部控制权的同时,他杀掉了很多“人”
!
他就是杀人犯,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层面上,他都是最无可恕!
可是,作为一个精神康复中心的医生,治病救人的目标,就是让病人最终可以变得正常,回到正常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
想要达到这个结果,那么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要病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比如,在法律上,一个人犯了罪,就要对他追究或民事、或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犯下了什么罪孽,又应该算谁的?
比如顾升,15个人格,其中一个犯罪,罪恶滔天,杀了人。
其他的顾升人格无法制止,甚至都并不知情,就像一直沉睡的一号。
那么,他是否构成了犯罪,一个人格犯罪,那么其他的大多数都没有犯罪,他们就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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