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8章
你敢信!
这个傻逼国家!
那帮傻逼政客!
南韩怎么还没灭国!
!
!
被来来回回修改甚至连宪|法都能修改的国家法典搞的都暴躁的林初夏,对这个国家很绝望。
对这个号称只有国家最精英的群体才能订立的法典也很绝望,更绝望的是她还得继续研究。
不过么也不是没有收获的,某些条款在林初夏看来很像段子,黑色幽默版。
比如,禁止堕胎。
请注意,是《刑|法》上写明的禁止堕胎不是什么道德禁止。
是某位孕期的女性不论是自己堕胎还是找医院堕胎,两方都会涉及违法,是正经会被抓去关的。
包括但不限于,意外怀孕、强|奸、诱|奸等暴力犯罪致使女性受害者怀孕,都不能堕胎。
除非还是胚胎的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签字同意,女性才能堕胎,否则要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百万韩元内的罚金。
是的,即便孩子还没生出来,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孩子要不要,也爸爸决定,妈妈没有决定权。
在没有爸爸的时候,需要去警察局开证明。
比如伪装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还得是很严重的那种,不能生宝宝,生了也会遗传,那就能堕胎。
这就涉及到伪造文书,被发现了还是会被抓。
跳过这个坑,再跑一堆程序,万分幸运的在孩子还没生出来前,手续办下来了,依旧无法拿掉孩子。
因为找不到医院做。
再次提醒,堕胎是违法的。
没有几家医院愿意做这样的手术,哪怕医院本身的医疗条件允许医生为患者动这样的手术,医生本人也不想莫名其妙牵扯刑事犯罪。
谁知道‘患者’的许可协议是真是假,还得医院去调查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不做最安全。
这不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赔钱。
刑事犯罪是会被吊销医疗执照的,人家考执照也不容易啊。
扯远了,绕回来。
南韩法典里关于堕胎法案的两条分别限制了孕期女性的人权和医院的正常业务。
按照南韩的宪|法|纲领,人权大于天,侵|犯人权的法案是不能出现的。
也就是说,订立刑|法的一帮人,公开在刑法典里违反大韩民国立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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