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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司法改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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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步理顺了行政与司法体系后,朱由检将目光投向了维持地方治安的核心力量。

得益于此前建立的、覆盖全国的驿站系统——每十里便设有一个锦衣卫巡查所——他手中已然握有一张遍布帝国的治安网络雏形。

如今,他要将这张网织得更密、权限定得更清,打造出大明版的“警察部队”

同时,朱由检将原本十里便有的巡查所改成了每五十里一个。

每个巡查所设十名锦衣卫。

他即刻召来了锦衣卫指挥使李若涟。

“李卿,驿站巡查所之设,成效斐然。

然于县城之内,力量尚显单薄。”

朱由检开门见山,“朕命你即刻着手,大力扩招锦衣卫。

首要之务,便是确保大明每一座县城,常驻的锦衣卫力量不得少于二十人,由他们负责统辖、管理县城内外相关的所有巡查所。”

李若涟心领神会,这是要极大地强化锦衣卫在地方的存在。

他正待领命,朱由检接下来的话,才真正揭示了此番布局的深远意图。

随即,一道措辞严厉、意图明确的圣旨颁行天下:“自旨到之日起,各府、州、县原有官员、胥吏,其‘捉拿人犯、缉捕盗贼’之权,即刻废止!

各地保境安民、维持治安之责,全数转由当地锦衣卫专司负责!”

锦衣卫:专职负责案件的侦查、证据收集、以及人犯的缉捕与初步审讯。

按察使司系统(法院):专职负责依据锦衣卫移交的案卷、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这意味着,地方行政官员再也无权直接派衙役去抓人,司法审判官也不再兼任侦查职能。

一套“侦查(警察)-起诉(检察官职能暂由锦衣卫代行)-审判(法院)”

的权力分离雏形,被强行植入了大明的肌体。

为了遏制锦衣卫以往滥用刑讯的积弊,朱由检面色凝重地叮嘱:“李卿,切记约束下属!

审理当地寻常案件,非谋逆重罪,不得随意动用大刑,严禁刑讯逼供!

朕把丑话说在前头——”

皇帝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倘若发现有无故用刑者,其所获之口供,朕的‘法院’将一概不予采信,视同废纸!

更紧要的是,若是因此造成冤假错案,苦主鸣冤,查证属实后,所有赔偿,便从朕拨给你锦衣卫的活动经费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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