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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司法改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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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三大支柱——抓捕(锦衣卫)、起诉(刑部)、审判(按察使司)——已初步确立,朱由检的目光便落在了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监督。

他深知,若无有效的监督,任何精密的制度都可能在其执行过程中腐化变形。

这一次,他将都察院左都御史瞿式耜召至了御前。

瞿式耜素有清直之名,风骨铮铮,正是执掌风宪、担当此任的绝佳人选。

“瞿卿,”

朱由检开门见山,“如今锦衣卫专司缉捕取证,权柄甚重。

朕思虑,需得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他们,以防其滥用职权、罗织构陷。

朕意,由你都察院的御史们,介入监督锦衣卫的取证过程,确保其手段合法、证据确凿。

爱卿以为此法可行否?若可行,你需要增设多少人手?”

瞿式耜闻言,并未立即附和,而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他眉宇间带着惯有的严肃。

作为都察院的掌舵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监督的重要性,也更明白其中的艰难。

片刻后,他抬起眼,目光清澈而坚定,拱手回道:“陛下明鉴!

欲防司法之弊,风宪监督确是不可或缺之一环。

陛下命御史监督锦衣卫取证,此乃正本清源之策,臣以为,势在必行!”

然而,他话锋随即一转,语气变得极为审慎:“然,此事关乎重大,操作尤需谨慎。

臣有数虑,不得不陈于陛下。”

“其一,监督之界。

御史监督,当重在取证之过程与手段是否合法、有无刑讯逼供、是否伪造证据,而非干涉其具体侦缉行动。

此界若不清,恐致御史与锦衣卫权责纠缠,互相掣肘,反误正事。”

“其二,专业之能。

取证一事,自有其门道。

若派寻常御史前往,不明就里,恐被锦衣卫以专业之名虚与委蛇,监督流于形式。

臣请于都察院内,择选通晓刑名、心思缜密之御史,专司此责,并需对其进行相关历练,方能胜任。”

“其三,独立之权。

监督者若受制于被监督者,则监督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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