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节 鹰之四翼
1986年四月建军将六正式定为鹰之双爪的对内企划部和对外发展部,以及号称鹰之四翼的财政部、物资部、执法部、人事部。
其中对内总经理除掌握企划部外,还拥有处理公司大小内务的权力。
但不得干涉其他各部的正常运行。
对外发展部由对外总经理主持,其还拥有处理公司一切对外事务的权力。
六部平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代理总长处理公司事务。
当然前题是对内总经理与对外总经理联合签署文件方可生效。
对于六部的职责,他再次修改如下。
企划部,专门为公司发展做计划。
公司如何发展将由其全权构划。
财政部,掌握公司财务的部门,只有在总长签发的命令下方可发放资金。
物资部,掌握公司一切物资的调动。
执法部,制定法规,监督各部人员,并做出绩效考核。
人事部,专门为公司发展网络人才,可以便宜行事,同是拥有根据考核升迁人员职务的权力。
执行部,即对外发展部。
根据企划书执行公司发展计划的执行者。
对内总经理,掌握企划部以及处理公司对内事务,但不得干涉六部正常运行。
对外总经理,掌握执行部以及处理公司对外事务,但不得干涉六部正常运行。
总长,公司第一领导人,签署文件后通行六部。
由执事大会任命。
六部可以根据所需自我向外发展,只有在需要他部合作时方用向上审批。
这就是建军的六部体系。
人、财、物、法构成的后方基本部队和企划、执行所构成的前方指挥部队。
只有将前后相结合才可以更好的发展集团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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