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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饰制度与社会风尚(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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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言之,晚明服饰僭拟无等者,若以人群来分,则以勋戚、内官、妇人这三种人为最盛;若以地域为别,则以北京为最盛。

如公、侯、伯旁系支子,不过是散骑舍人,官衔也只有八品,但家居或罢废之后,都穿麟服,系金带。

其他戚臣,如驸马之庶子,照例等同于齐民百姓,但衣饰也与勋卫一般,甚至穿“四爪象龙”

的衣服。

在京内臣,家道稍富者,就穿似蟒或似斗牛的衣服,名为“草兽”

,金碧晃目,扬鞭长安道上,无人敢问。

至于一些王府的承差,已经奉旨赐飞鱼衣服者不必说,即使没有赐服之人,也私自“被蟒腰玉”

,恬不为怪。

而在外之士人妻女,更是“相延袭用袍带”

在北京,即使至贱如长班,至秽如教坊司,他们家的女子外出,也无不“首戴珠箍,身被文绣,一切白泽麒麟飞鱼坐蟒,靡不有之”

2.服饰由敦朴转向好美

奢侈是晚明城市社会风尚的基本特点,即使家无担石之储的庶民百姓,也要刻意打扮,装饰门面。

在等级制与礼教的束缚下,明初俗尚敦朴,视为当然。

无论是诸生士子,还是市井小民,无论是去学校,还是去市肆,都穿一布袍,十分俭朴。

布袍的色彩,士子为素色,市井小民为缁色,不过随冬夏寒署时令的更迭,稍加更换。

即使那些殷实的家庭,穿着稍为华美,也不过是将薄缣纱制成衣服,平时藏在箱笥中,等到吉礼嘉会等重要场合,才拿出来穿用。

过后,又收藏如故。

到了晚明,俗尚奢侈,衣服也追求华美,凡衣必用绮纨制成,如果有人不这样,还穿着布袍,反而会被市人嘲笑羞辱。

这种奢侈之习,倡导于士大夫。

如有名臣之誉的张居正,性喜华楚,穿衣必“鲜美耀目,膏泽脂香,早暮递进”

据当时的礼部尚书陆树声亲眼所见,张居正请陆氏至内阁吃饭。

在吃饭中间,侍者拿着鬃刷不时替居正刷鬓。

最令人称奇的是,一顿饭的工夫,张居正所穿衣服就换了几次。

当时徐泰时正好在工部任职,家中也素封。

每当有客人来访,就一定要先知道客人的穿戴,然后才披衣接待客人,“两人宛然合璧,无少参错,班行艳之”

于是,在当时的士大夫中形成一种“侈饰相尚”

的风气。

在明初乃至中期,皇帝的近体衣服即内衣均用松江所产的三梭布制成。

明成祖所用红纻丝拜裀,立脚处也不过是红布,而非绫罗绸缎。

到了晚明,一些富贵佻达子弟甚至用纻丝绸缎做成衣裳的裩显然已是暴殄过分,奢华至极。

而有一些仕宦家的内人,所戴珠冠,造费达银400余两,甚至有花费千两银子者。

所用珍珠,也是“粗巨异常”

这种服饰追求奢侈的风气也影响到有“穷秀才”

之号的读书士子。

如秀才的襕衫,一向是用炼熟苎布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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