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士人饮食(第3页)
“双凫”
的典故出处,一般只知王乔“飞舄”
之事,事载《后汉书》卷82上《王乔传》。
其实,女人绣鞋同样可以称为“双凫”
,王道《双凫诗》即可为例。
金莲杯的出处,是齐东昏侯妃潘玉奴“步步生莲花之义”
,杨维祯称之为“金莲杯”
,瞿佑有《沁园春》词,专咏此事。
以妓鞋喝酒,宋人已有先例。
元末杨维祯访瞿士衡,“以鞋杯行酒”
。
靖中,冯惟敏少负才名,但在官场却并不得意,肮脏归海滨,以文酒自相娱乐,作有《鞋杯词》,
所写也是妓鞋行酒之事。
明隆庆年间,何良俊到苏州,在河下遇到王世贞。
当天就在友人家夜宴。
何良俊袖中正好带着妓女王赛玉的绣鞋一只,醉中就出以行酒。
王世贞乐甚,第二天就在扇上书长歌纪之。
其中二句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
《金瓶梅》的作者显然深知文人中流行的这种习俗,所以在小说中也有描写西门庆“吃鞋杯耍子”
的场面,而且“潘金莲”
这一人名的取名,同样与这一习俗的出典有关。
二食不厌精与追求“方物”
在明代的士大夫中,固然不乏美食家,但更多的还是饕餮之徒。
他们对于饮食菜肴,刻意求精,务为丰腆。
正德时大臣宴会,赏赉庙厨动辄费数百金。
鹅为美味,明初士大夫食鹅时,必去掉头尾,而用鸡的头尾替代,有“御史毋食鹅”
的说法。
自中期以后,不仅吃鹅成为常事,而且暴殄天物,豪奢至极。
如嘉靖、隆庆年间,无锡安氏家巨富,有“安百万”
之号。
他家饮食豪奢,专门在家宅旁另筑一庄,饲养家畜,以供膳食。
平常养有子鹅数千只,每天宰杀三四只。
有时夜半想吃鹅,来不及宰杀,就让厨子割鹅一肢,以供食用。
吃毕,鹅还宛转未绝。
吴越王妃之兄孙承祐,凭借亲宠,态为奢侈。
每一次宴会,杀牲千数。
平常每一顿饭,必须菜肴数十品,才肯动筷。
当他跟随皇帝车驾北征时,也“以囊驰负大斛贮水,养鱼自随”
,以便在幕舍中也脍鱼具食,只管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至于费用,并不计较。
山珍海味吃腻了,就搜求“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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