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称谓录(第15页)
关于此,万历四十三年(1615)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蔡应朴就已明白列出,如称辅臣王家屏、沈鲤、高拱、张居正,不是直接称名,而是称“山阴”
、“归德”
、“新郑”
、“江陵”
;称官,不说吏部尚书、礼部侍郎、户部郎中、工部员外郎,而是称“大冢宰”
、“少宗伯”
、“度支郎”
、“将作”
;官属之地,不称北直、南直、江、浙、云、贵,而是称“燕”
、“吴”
、“豫章”
、“越”
、“滇”
、“黔”
。
如此之类,在当时也习以为常。
除官称外,京城官场称谓,当以“老先生”
一称最为尊贵。
从内阁到大小九卿,均可以称老先生。
门生称座主,也称老先生。
司礼监掌印太监有时到内阁,称阁老为“老师父”
,而阁老称太监为“老先生”
。
如李东阳当政时,曾经冬天五更入朝,至长安街,正好碰上编修崔后渠在道上饮酒。
后渠在轿前拱立,道:“请老先生少饮数酌以敌寒气。”
万历初年,太监冯保权势显赫,即使武清侯见到他,也称“老公公”
。
自从严嵩执政以后,一些阿谀之官为了拍马奉迎,称严嵩为“老翁”
,有些人更是称他为“夫子”
。
随后,门生均称座主为“老师”
,以致三品以上的庶僚,也多被称为“老翁”
。
明代京城各衙门之间的互相称谓,均有一定的体例。
据清人王士祯《居易录》言,内阁部堂,彼此称“老先生”
,翰林院、詹事府也如此。
此外,给事中称“掌科”
,御史称“道长”
,吏部称“印君”
,又称“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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