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称谓录(第16页)
。
正德年间,称谓还比较简单。
至嘉靖中期,才有称“翁”
的例子,不过只有三品九卿才能享用。
此后,四、五品京堂、翰林,以至方伯宪长,无不称“翁”
称“老”
,即使翰林、科道、吏部,以至大参、佥宪、郡守、府丞、司理,均可称“翁”
。
所以,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官无尊卑,皆曰一老。
人无大小,皆曰一翁。”
至于“老爷”
一称,在明代缙绅中,只有京城的九卿及词林官,以及外任司道以上官员才能使用,其余官员只可称“爷”
,乡绅仅称“老爹”
。
其父既称老爷,那么其子即使贵为显宦,也只能称“大爷”
。
如常熟陈瓒之子陈禹谟,顾云程之子顾大章,终身只称“大爷”
,不敢与自己的父亲并称“老爷”
。
在地方官场交际中,称谓也时有变迁。
在外省,自按察司佥事以上,均称巡抚为“老先生”
;称巡按御史或部使,则公称“先生”
、“大人”
而已。
一般说来,称谓也随时为轻重。
“大人”
一称,原来为至尊的称谓。
但在明代,则不以此称为重。
如有一嘉定县丞称巡按御史为“大人”
,巡按怒。
夏玉麟县试时,称知县为“大人”
,知县也深感不悦。
但也有一些官员为了曲意奉迎,在称谓上美化上司。
如万历年间,有一位学官,江西人,阿谀知县,称知县为“老堂尊”
。
“堂尊”
一称,为县丞、主簿称知县所用。
而儒学博士也称知县为堂尊,还在前面加一“老”
字,前无此例。
在明代官场中,流行用“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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