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页)
俺原来是城市郊区凉水河边的一秆高粱穗子,每到星期六总会看见一些道貌岸然的男男女女来河边幽会。
老兄弟,你是山旯旮里一棵矬子高粱,被送到俺们杏花村酒厂,加温成酒曲之前,只看见过山谷间的窄窄一线天。
对了,你在山洼洼的高粱地还许听见过家雀子叽喳吵架,高粱垅里野山猫闹春。
要不,干啥你喊俺老哥哩!
当老哥的就要比老弟懂得多。”
俺算服了俺老哥了,连连说道:“老哥你说得对。”
“你知道咱们这位女主人是甚等人吗?”
他开始考问俺。
“走后门的”
“这还用你说!”
“她是个女人。”
“是姑娘还是媳妇?”
俺仰脖又看了看她那只白嫩的手,“象个姑娘。”
“叫你蒙对了,但是不全面。”
“为啥?”
俺好生不解。
“刚才她拿塑料绳,捆绑俺哥儿俩的时候,你瞅见没?她那无名指上戴着一个白金戒指。”
俺老哥诡秘地和俺咬耳朵,“戒指戴在这个指头上,说明她已经订婚了;既然跟男人已经订婚了,就难保她还是个水灵货了。”
“俺听不懂你这话的意思。”
“哎!
土老撖。
算了,听不懂就别听了。”
“俺不是在向老哥学习吗?”
“不说这些啦,省得你学坏!”
“俺纳过闷来了。”
俺对俺老哥说你是说她也象野山猫一样闹过春了?”
俺老哥只是低声笑个不住,却不作答。
这下,可勾起了俺的好奇,俺不禁仰起脖子,朝那姑娘……女人……姑娘——管她是姑娘还是女人哩,反正俺瞪圆眼睛,又看了看她那只手。
象挨了雷劈电打一样,俺立刻低下头来,连忙对俺老哥说:”
今个儿是腊月二十三,在农村是用糖瓜祭灶的曰子。
虽说小年过了离大年三十不远了,可是天还是冷得能吐口唾沫就成冰。
老哥,这冷的天,这姑娘……这女人……乍就穿得这么单薄哩!
刚才俺本想看看她的手,哪知道一仰脖却看见了白藕节似的胳膊,一直看见了她胳肢窝下的黑毛!”
俺老哥脸儿尽管板着,可是眼珠子还是向上翻了翻。
他盯看了老半天,笑吟吟地对俺说:”
这女人着实有点意思,外边穿着时髦的紫红色羽绒长大衣,左胳膊弯挎着玫瑰色小挎包,右手提着俺哥儿俩,高跟鞋格登格登地响,走起路来象踩着弹簧!
可是羽绒大衣里边,毛衣袖口都开了线,贴身小褂不贴身。
俺看,兴许是毛驴拉下来的粪蛋儿,外面光滑,里边净是些乱草沫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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